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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六天分隔線)-----------------------
第六天兩組人馬分別開車前往荷蘭大學城Leiden,途中過境Kinderdijk風車村。

所謂福無雙至禍不單行,要離開Brussels的時候 T伉儷出現在我們飯店要跟B&M兩位先生會合。由於我們的飯店附早餐 所以H小姐就請他們進來坐。B跟M兩位先生也很紳士的讓做進行併桌的動作,早餐當然是自助式的Buffet唯獨飲料是坐定位用點的(不用錢) T伉儷坐定位之後,就開始試吃其他人拿到座位的東西,吃到最後直接端著盤子自己拿食物去。其實這已經不是很妥當了,最後大概發現沒人說什麼乾脆直接跟侍者點飲料,覺得丟臉到不行的我跟蝴蝶硬拖著H小姐,迅速結帳搭乘計程車前往租車公司希望擺脫這尷尬的場面。

經過這事情的洗禮我們決心不跟T小姐有再碰頭的機會,因此在T小姐還在享用免費早餐的時候,我跟蝴蝶拿出backup行程到Kinderdijk看風車硬是把時間錯開,果然到了Leiden的時候我們只得到櫃檯的留言他們出去了,當然這件事情可以成功是因為一個神奇的理由,不是每個人的手機都可以漫遊,而三隻手機裡面現在兩隻在我們這邊,至於Group T那邊呢?好像充電器沒帶因此幾乎楚在關機狀態,然後英國的簽約手機都有鎖碼因此其他人有手機也沒辦法使用。

跟我們斷了聯絡的Group T比我們早數小時抵達Leiden後就早我們一步去Leiden大學城跟鬱金香公園走馬看花之後索性直接前往Amsterdam買魔菇…而我們從Leiden市區吃完精緻的荷蘭料理後回到旅館,從H小姐口中得知一群人吃魔菇瘋瘋癲癲的,完全無視於旅館禁止在房間使用任何迷幻藥物的規定。

-----------------(我是第七天分隔線)-----------------------
第七天 兩組人馬皆開車前往Amsterdam, H小姐覺得好像太疏遠他們因此在這裡再次加入Group T,也告訴我們可以取消我們飯店的加床,於是我跟蝴蝶兩個人就在市區觀光,逛到安妮之家的時候,得知T小姐在火車站附近濫用大麻到不醒人事最後H小姐又回來跟我們同個旅館,臨時請旅館把取消的加床帳單再加回去。

-----------------(我是第八天分隔線)-----------------------
第八天 由於前晚意外插曲, H小姐又回來跟我們三人一起進行Amsterdam市區觀光,從昨天晚上開始我們也徹底的跟T小姐斷了連絡,進行緊湊且知性的Amsterdam市區之旅。(相較於T小姐的嗑藥之旅),包含完整的Amsterdam運河遊船,梵谷博物館以及關於荷蘭歷史藝術的博物館。晚上也吃了荷蘭的當地傳統美食。(多麼正常的旅遊)
-----------------(我是第九天分隔線)-----------------------
第九天 三人前往羊角村Giethoorn-荷蘭的世界文化遺址,整個村子就像是童話世界一般,到處都是稻草桿以古法製造的屋頂.我們也有租船遊湖,由於整個區域是世界遺址因此車子要停在外圍連自己租的遊湖船都是充電的電動船,在穿過夢幻的童話世界之後還可以一路到湖的對岸,我們也進行屬於我們的瘋狂舉動由於還是春天,湖面其實有點小風浪,再抵達湖的另外一側少了建築物的屏蔽後,浪幾乎跟船身一樣高,而且電池的電力輸出越來越小,在逆風的狀況有驚無險的回到租船的地方,(讓我想起悲慘的River Cam punting),回程我們也很有創意的繞了近200km/120mi經過馳名的水利工程Great Barrier-分格荷蘭內海與北海的大海提,很意外的車外的溫度冷到讓我們訝異,並且再海堤上的紀念塔上望著一望無際的北海戶開玩笑誰要游回英國。

經過低溫的凌虐當然,晚上當然要吃補一點,我們前往當地的高級餐廳d’Vijff Vlieghn品嚐荷蘭精緻5 Course Dinner,並且拼命拍照,waiter也很照顧我們三個小女生,隨時問我們要不要合照,也讓我們在幾乎要打烊的餐廳中到處找古蹟跟古物名畫拍照,waiter還給了Rembrandt-荷蘭最偉大的藝術家的肖像卡片,因此沒有給足小費一直是我們很遺憾的事情。

-----------------(我是第十天分隔線)-----------------------
第十天 三人Amsterdam市區短暫觀光,再市區買了各式各樣的鬱金香準備回房間擺放,並且在旅館附近的精緻麵包店買了不少荷蘭煎餅準備分送親友,回Brussels Midi還車後,把行李寄在Locker裡面,所以就兩手空空的在Brussels觀光,或許就是這個錯覺我們在比利時買了大量的比利時巧克力與麵包零食,希望把歐陸好吃的回憶帶回英國,一直到領出寄存的行李我們才臉色鐵青的發現我們有著驚人的行李,在Euro*通關的時候海關還好心的幫我們推了一台推車不然我們根本拿不動。

終於回到倫敦後我們在地鐵站崩潰了,最後讓著好心的先生幫我們台行李扛上樓梯。(以後絕對是計程車這種事情不會再發生了)

-----------------(後記)-----------------------
其實看到這裡大家應該發現了,除了H小姐前兩天跟Group T 其他時間幾乎都跟我還有蝴蝶在一起,然而複雜就複雜在我們三個人的所有帳單包含B先生M先生在Brussels,還有所有七個人在Laiden的旅館,都是我刷卡買單在跟其他人結算。 當中還牽涉跟H小姐的交叉補貼交通工具的帳款(我跟蝴蝶補助H小姐最後一天的租車費用,以及50%單程歐洲之星車票來說服H小姐跟我們一起開車回Brussels轉EURO*) H小姐則是補助Group T第十天的租車費用+油資整個換取第十天的”自由之身”,因此帳目可以說是複雜到不行,因為牽涉到所有帳目必須拆帳的比例問題。

最後呢…從側面得知的消息Group T在Amsterdam的行程幾乎因為藥物濫用報銷,回到Paris時據說T小姐在明知已經來不及的情況下,強行購物到讓B先生必須頻頻上下車假裝上洗手間,拖延回倫敦的遊覽車開車時間…

一連串的砸鍋演出,丟臉的國民禮儀教養,Poor planning, 整段旅遊放浪形骸, 遺失隨身物品, 讓我跟蝴蝶總算是見識到 Bad travel companion可以差勁到什麼程度。

由於T小姐的”精采”演出, 理念相同的蝴蝶跟Sophie成了莫逆之交。 我們也於2007年9月順利在合理的計劃與配備下, 順利前往Mont Saint-Michel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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